襄汾縣教育科技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縣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需要,經市人社局批準,現(xiàn)面向社會招聘40名教師。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參照《襄汾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應往屆大中專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計劃
今年計劃招聘全日制大中專畢業(yè)生40名(詳見招聘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要求和其他條件;
(四)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環(huán)境;
(五)愿意服從工作分配;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一覽表)。
說明:
根據山西省人社廳招聘要求,把招聘計劃12%的崗位用于“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胺⻊栈鶎禹椖繉iT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人數(shù)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對應的招聘崗位。
五、招聘的組織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招聘教科局成立招聘領導小組,采取考試和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時教科局成立由本單位人事、紀檢監(jiān)察、職工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招聘工作組織,具體負責招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選崗、考核、體檢及公示工作。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見招考公告及政府門戶網站。
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及地點詳見招聘公告。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
襄汾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xiangfen.gov.cn/);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教科局負責,資格審查按照客觀、公正、及時的原則。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招聘專業(yè)崗位。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畢業(yè)證、報到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和現(xiàn)工作單位允許報考證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者需提供學位證。
5、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交1寸近期免冠藍底照片6張。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⑥其他按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現(xiàn)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二)考試
本次考試在縣招聘組的領導下、縣人社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教科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社局負責政策制定,業(yè)務指導,核準備案,監(jiān)督指導?荚嚪止P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報名人數(shù)如果達不到崗位需求人數(shù)的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調整核減招聘崗位數(shù)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報市人社局核準。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1、筆試
(1)命題、筆試和閱卷:教科局負責筆試的命題及閱卷工作,筆試考場的安排及組織。人社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占80%)、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理論、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等占20%)。
2、面試
面試實施方案由教科局負責制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核批準,由縣人社局負責指導,教科局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專業(yè)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個別專業(yè)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及格線以上人員可確定為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命題和評分由教科局委托有關專家組織實施。
(3)面試內容包括講課或專業(yè)測試,成績?yōu)?00分,及格線為60分。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考官每組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