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2011年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關于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11〕4號),促進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改善農村牧區(qū)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決定在我區(qū)繼續(xù)實施“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崗計劃”實施的目標
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牧區(qū)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從事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工作,創(chuàng)新農村牧區(qū)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牧區(qū)學校師資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提高農村牧區(qū)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特崗計劃”實施的范圍
“特崗計劃”的實施范圍包括我區(qū)原“兩基”攻堅旗縣、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旗縣、邊境旗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三少民族自治旗。納入特崗計劃的旗(縣),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的旗(縣),且特崗計劃實施期內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補充新教師。
三、“特崗計劃”實施的原則
1.國家統(tǒng)籌,地方實施!疤貚徲媱潯笔侵醒雽ξ鞑控毨Ш瓦呥h農村牧區(qū)解決教師問題的支持,不改變事權劃分。國家提出特設崗位教師總量指導性意見,并承擔教師工資性支出。自治區(qū)制定貫徹落實辦法,并組織實施。受援旗縣負責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改善結構,完善機制。實施“特崗計劃”的旗縣,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或結構性矛盾突出、財力比較困難,但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旗縣。
3.以初中為主,兼顧小學!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到農村牧區(qū)初中,適當兼顧鄉(xiāng)(蘇木、鎮(zhèn))中心校。人口較少的邊境旗縣、少小民族旗縣和三少民族自治旗以及蒙古語授課學?梢园才旁谵r村牧區(qū)生源較多的旗縣所在地學校。
4.相對集中,成組配置!疤貚徑處煛钡陌才乓Y合當地實際需求,注意學科結構,科學配置。要按照緊缺學科優(yōu)先的原則設置崗位。崗位的設置以旗縣為單位要相對集中,避免過于分散,1所學校安排“特崗教師”不少于3人。
四、“特崗計劃”實施的資金安排與保障
“特崗計劃”實施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
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20540元的標準,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其他津貼補貼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財政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水平高于20540元的,高出部分由旗縣政府承擔。
自治區(qū)本級財政負責組織招聘“特崗教師”相關工作費用。盟市負責“特崗教師”崗前培訓費用。盟市、旗縣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解決“特崗教師”地方性津貼補貼。實施“特崗計劃”旗縣負責“特崗教師”的體檢費、必要的交通補助和按規(guī)定享受的當地社會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
自治區(qū)財政部門負責協調、統(tǒng)籌經費落實,并監(jiān)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各盟市和實施“特崗計劃”旗縣財政、教育部門要密切配合,保證“特崗教師”的各項費用及時足額發(fā)放。
五、特崗教師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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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財政部審批,2011年我區(qū)共有22個擬設崗旗縣,“特崗教師”招聘計劃數為772名。其中,初中301名,小學471名(分旗縣計劃數見附表)。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0]24號,以下簡稱“碩師計劃”),我區(qū)推薦免試研究生50名。錄取為“碩師計劃”研究生到設崗旗縣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指初中)任教服務三年期間可同時應聘為特崗教師。
以上兩項合計招聘特崗教師822名。
。ǘ┱衅阜秶皸l件
1、招聘范圍:區(qū)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和區(qū)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內蒙古生源。
2、報考條件:
(1)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或者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業(yè)?埔陨袭厴I(yè)生;或者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2)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書工作,符合條件的,要從速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為畢業(yè)生提供方便。確因特殊情況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在其他條件都符合報考資格的基礎上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待公布擬聘用名單后再審核教師資格證書,如到時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將取消聘用資格。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ㄈ┱衅皋k法和程序
1.“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由自治區(qū)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教育廳具體組織實施。
2.“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合同管理!疤貚徑處煛比繉嵭衅溉沃,聘期3年,由旗縣教育行政部門與“特崗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書》,合同期內不納入編制管理。
3.招聘工作必須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和“三定”(定旗縣、定學校、定崗位)原則,采取考試(筆試)、考核(面試、試講)相結合的辦法,其中,考試(筆試)工作由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核(面試、試講)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公布需求。自治區(qū)教育廳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內蒙古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http://www.nmbys.com)向社會公布各旗縣分層次、分學科、分授課語種擬招聘“特崗教師”計劃。
。2)報名與確認。應聘者自愿報名。2011年5月5日8:00—5月15日18:00,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和身份確認;5月24日8:00—28日24:00,應聘者從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荚嚸馐請竺M和考試費。
(3)筆試內容、時間、考試地點與加分。
所有報考內蒙古自治區(qū)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疤貚徑處煛钡目忌殔⒓幼灾螀^(qū)統(tǒng)一組織的閉卷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教材,考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綜合(其中教育學占70分,心理學占60分,教育技術學占20分)?忌梢杂妹晌拇鹁,但同一張試卷必須使用同一種文字答卷。
考試時間:2011年5月29日。
全區(qū)分設六個考試地點: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考生可以就近選擇考點參加考試。
對報名參加招聘考試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畢業(yè)生,在考試總成績基礎上加5分?忌直救恕渡矸葑C》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組織與實施。
筆試工作由自治區(qū)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筆試期間自治區(qū)將派出巡視組巡視檢查相關盟市的考試工作。值班電話:0471—3261800。
。5)筆試成績公布與資格審定。
筆試成績在2011年6月15日后公布,各類考生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查詢。自治區(qū)將考試成績以盟市為單位轉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qū)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對筆試合格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根據審核結果,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給各盟市下發(fā)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6)面試試講、公布名單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和試講的時間為7月1日—7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特崗教師”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通知考生本人。面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發(fā)現身份信息、畢業(yè)證書信息與面試名單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試資格。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應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當地紀檢部門要參與監(jiān)督面試、試講全過程。根據考試成績和面試試講成績,綜合確定擬聘任的“特崗教師”初步人選,同時,要組織擬聘任的“特崗教師”初步人選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排序遞補。各盟市最后按招聘計劃崗位1:1的比例確定的擬聘任“特崗教師”人員名單于7月15日前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審定通過的擬聘任人選,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和內蒙古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7)集中培訓。盟市要對擬招聘人員進行崗前集中培訓,時間為3—5天。培訓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政策、教師職業(yè)道德、教學方法、新課程理念、安全預防知識等。
。8)簽訂合同。實施“特崗計劃”的旗縣與擬招聘的特崗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有關情況專題向上級人事、教育、財政、編制部門匯報。同時,要及時為“特崗教師”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
。9)上崗任教。實施“特崗計劃”的旗縣務必于8月底前安排簽訂了《聘用合同書》的人員到協議學校任教。
六、相關政策
1.聘任期間,“特崗教師”的工資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享受所在地同級別公辦教師的相同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等!疤貚徑處煛敝型倦x崗后剩余的資金,要滾動進入下期專項經費,仍用于特崗教師工資和津貼補貼發(fā)放。
2.“特崗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6號)、《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實施意見》(內黨辦發(fā)[2006]5號)以及《自治區(qū)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意見>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惠政策。
3.“特崗教師”在3年聘期結束后,符合“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相應條件的,按教育部教師[2009]5號文件要求,可按規(guī)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疤貚徑處煛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經歷。
4、聘期結束后,“特崗教師”報考普通高校研究生,在初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祁惍厴I(yè)生可免試讀成人本科。
5、“特崗教師”評定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推薦評審。
6、“特崗教師”在3年聘期結束后,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不實行見習期,直接轉正定級?蛇B續(xù)計算工齡(教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七、“特崗教師”的管理
1.“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學校對其進行日常管理、考核,旗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yōu)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xù)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按《聘任合同書》的規(guī)定及時將其調整出教師隊伍并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yōu)惠。
2.實施“特崗計劃”旗縣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勵“特崗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繼續(xù)扎根基層從事農村牧區(qū)教育事業(yè);對自愿留在當地學校任教的,經考核合格,當地負責落實工資崗位,在有空編的情況下人員納入編制管理,工資發(fā)放納入當地財政統(tǒng)發(fā)范圍。今后,城市、旗縣鎮(zhèn)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優(yōu)先聘用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對重新擇業(yè)的,盟市和實施“特崗計劃”旗縣要為其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3.“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其人事檔案由旗縣(市、區(qū))人事部門統(tǒng)一管理,實行免費人事代理。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聘學校。預備黨員轉正、非中共黨員要求入黨的,由當地黨組織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實施“特崗計劃”旗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為“特崗教師”建立業(yè)務檔案。
4.聘任期間,“特崗教師”因入伍、升學、錄取公務員和被其他事業(yè)單位錄用等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旗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審批同意,報同級人事、財政、編制部門和上級教育、人事、財政、編制部門備案。
5.實施“特崗計劃”旗縣要關心“特崗教師”的生活,要為他們提供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特別要注意“特崗教師”任教期間及探親途中的安全。
八、加強組織領導
1.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認真履行職責。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師公開招聘、跟蹤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加強對實施“特崗計劃”地區(qū)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自治區(qū)財政部門負責統(tǒng)籌協調“特崗計劃”的經費保障,落實資金,規(guī)范管理;自治區(qū)人事部門要協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師招聘工作;自治區(qū)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中小學編制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各盟市、旗縣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及時溝通,加強聯系,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2.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聽取實施“特崗計劃”旗縣工作情況的專題匯報,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要定期向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專題匯報本年度“特崗計劃”實施情況。旗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定期召開“特崗教師”座談會,了解他們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tài),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3.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的人身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出現重大問題,學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旗縣、盟市、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4.加強工作宣傳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特崗計劃”的方針、政策和工作成效,吸引更多的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應聘特設教師崗位。要大力宣傳各地推進“特崗計劃”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創(chuàng)新教師補充機制。要建立“特崗教師”網站,促進“特崗教師”網上交流,要采取切實措施,提高“特崗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加大“特崗教師”宣傳力度,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附件: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qū)“特崗計劃”分旗縣需求表
擬設崗縣 |
2011年擬招聘數 |
備 注 | |||
序號 |
名稱 |
合計 |
初中 |
小學 |
|
1 |
武川縣 |
25 |
10 |
15 |
國貧縣 |
2 |
托克托縣 |
12 |
|
12 |
國貧縣 |
3 |
和林格爾縣 |
20 |
|
20 |
原“兩基”攻堅縣 |
4 |
清水河縣 |
5 |
5 |
|
國貧縣 |
5 |
巴林左旗 |
50 |
20 |
30 |
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
6 |
巴林右旗 |
10 |
10 |
0 |
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
7 |
烏審旗 |
15 |
10 |
5 |
國貧旗 |
8 |
鄂前旗 |
20 |
10 |
10 |
國貧旗 |
9 |
蘇尼特右旗 |
4 |
4 |
|
原“兩基”攻堅縣、邊境縣 |
10 |
蘇尼特左旗 |
5 |
5 |
|
邊境縣 |
11 |
東烏旗 |
3 |
3 |
|
邊境旗 |
12 |
興和縣 |
10 |
4 |
6 |
國貧縣 |
13 |
涼城縣 |
51 |
31 |
20 |
國貧縣 |
14 |
四子王旗 |
10 |
|
10 |
國貧縣 |
15 |
扎魯特旗 |
115 |
18 |
97 |
原“兩基”攻堅旗 |
16 |
科左后旗 |
200 |
100 |
100 |
原“兩基”攻堅旗 |
17 |
奈曼旗 |
100 |
20 |
80 |
國貧旗 |
18 |
額爾古納市 |
15 |
2 |
13 |
邊境縣 |
19 |
鄂溫克 |
2 |
2 |
|
少數民族自治縣 |
20 |
阿榮旗 |
40 |
20 |
20 |
原“兩基”攻堅縣 |
21 |
土右旗 |
30 |
10 |
20 |
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
22 |
達茂旗 |
30 |
17 |
13 |
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旗 |
總計 |
772 |
特崗教師試題推薦:中學特崗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特崗教師試題推薦:小學特崗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特崗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特崗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特崗教師說課稿:教師招聘考試說課稿匯總
特崗教師考試真題:教師招聘考試真題